在食品出口的多元化世界中,理解和遵守规定要求对于成功至关重要。本指南为从中国出口禽蛋及其制品提供了全面的资质和程序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打算出口禽蛋及其制品的公司必须向当地海关备案。这包括禽蛋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以及供应原材料的禽类养殖场。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备案申请。这些平台为录入相关公司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提供了简化的流程。
在出口前,必须确认预计出口国是否有特定的进口要求。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防止引入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规定。出口商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确认这些要求,包括客户询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12360海关热线以及所在地海关业务咨询等方式。
出口商或其代理商在出口申报前,需要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生产企业检验报告、备案养殖场出具的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单证资料进行审核。海关将根据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双边协议、相关标准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并依据上述结果实施综合评定。
如果出口产品因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通报,海关将组织开展核查,并根据需要实施调整监督抽检比例、要求食品出口商逐批向海关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撤回向境外官方主管机构的注册推荐等控制措施。
最初发布于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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